2013年12月24日下午,上城区总工会、人力自愿与社会保障局等联合在清波街道劳动保障站四楼会议室召开了2013年度上城区“优秀劳动法律监督员”、“十佳职工律师”及三项工作先进组织表彰会议。
上城区各街道、有关部门领导会议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会议同时对基层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职工律师服务团、女职工“1+X”学校等三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及单位进行了表彰。
会上根据“上总公(2013)60号”文件,授予本所吴丹阳律师“上城区十佳职工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