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预防诈骗意识应成为公民基本常识。我所主任和党支部高度重视,组织律师积极开展防范电信诈骗活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不仅依靠每个人的高度警惕,而且需要企事业单位对员工进行防骗宣传与指导。个人与单位合力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
一、讲座
5月13日下午,我所与耀华社区联合组办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讲座在社区二楼举行。
我所马丽律师主讲《电信诈骗的攻与防》,以法律为切入点、从律师相关业务展开,深入浅出地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内涵、入罪量刑标准,并总结了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表现形式、应对策略以及被骗后的补救措施。强调预防为主,遵守“不听,不信,不转帐”的原则。
二、企事业单位风险提示
我所起草了《关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提示》,提醒各顾问单位注意提高警觉并完善相关工作,要求各位律师务必将该通知传达到其对接的顾问单位。
单位应当尽到必要的诈骗防控义务,否则将受行政处罚。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单位未尽到防控职责,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私财产安全,处罚款1万以上10万以下;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