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本所马丽律师为客户单位开展《民法典》合同编讲座。
本次讲座主要围绕《民法典》合同编较《合同法》变化的地方展开,并结合客户单位的实际情况,重点讲了要约邀请与要约、预约合同与磋商性文件、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等实践中常见的问题。